广东全面完成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年度考核任务 |
浏览量:1606次 发布日期:2019/1/7 12:01:39 |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粤环宣)记者27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12月23日,随着揭阳坪上村的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完成,至此,2018年生态环境部考核的地级饮用水源地内环境问题整治任务,我省已经全部完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将其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明确要求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2018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原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根据排查,2018年我省的整治任务是要完成96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其中,925个问题纳入生态环境部年度考核范围,占全国总数的1/7,是全国整治任务最重的省份。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推动下,全省上下紧盯目标任务,克服种种困难,扎实推进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治工作。省政府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会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将整治工作纳入省级环保督察重要内容推进落实, 省生态环境厅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地的业务指导,并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现场督查督办。 截至12月23日,2018年925个问题均已完成年度任务,其中1个问题因客观原因经生态环境部同意在完善临时应急设施、加强管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的基础上延期。省生态环境厅表示,将以2018年整治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健全水源地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治成效。 下一步,我省还将继续做好310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确保2019年底前按期完成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此外,根据国家部署,2019年将启动对供水人口在1万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和县级以下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排查和环境问题整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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