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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法2018年实施 专家预测落地或遇征管难题
浏览量:2008次 发布日期:2016/12/29 10:34:30

 历经六年立法之路,环保税法渐行渐近,将于2018年开征。专家表示,环保费改税之后,有利于解决现行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行政干预较多等问题,开征的环保税也有望成为环境治理的一大利器。

  历经六年立法之路、各界千呼万唤多年的环保税即将于2018年开征。

  这标志着环保费改税正式完成,同时意味着运行了37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修改后的立法对税收法定有明确要求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

  专门性环境保护税开征之后,我国现行的税种由18个增加到19个。受访专家认为,环保费改税之后,有利于解决现行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行政干预较多等问题;开征的环保税也有望成为环境治理的一大利器。

  亮点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当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基于“税负平移”的原则,此次立法将实现排污收费向环保征税制度的平稳转换。考虑到目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此次费改税将以原排污费征收制度为基础实行平移。

  环保税法明确,纳税人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税污染物确定为四种: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值得注意的是,在立法过程中各方面争议较大的二氧化碳污染,并没有列入征税范围。同时,为避免重复征税,环保税法明确对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介绍,在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等方面,环保税与原有的排污费都实现了“平转”。比如,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保税法沿用了现行的污染物当量值表,并按照现行的方法以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作为计税依据。

  环保税法明确,费改税后,由税务部门征收,环保部门配合,确定“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两部门将在税务登记管理、计税依据确定、纳税申报信息比对、优惠管理等方面开展协作。

  与原排污费不同的是,环保税收入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也不再采取专款专用方式。

  按照现行的财政体制,排污费实行的是中央和地方按1∶9分成,王建凡解释说,考虑到地方政府承担主要污染治理责任,以后拟将环保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参与分成。

  他同时强调,虽然环保税不采取专款专用的方式,但是不会降低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力度。原来由排污费安排的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力度不减的原则予以充分保障,“环保投入力度还会不断加大”。

  “总的来说,征收环境保护税能够倒逼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背景

  各界对环保税的呼吁已有多年。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回忆,政府首次明确提出环境税立法是在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提及“研究开征环境税”。2008年,由财政部税政司、国税总局地方税司和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三部门联合进行的环境税研究制定工作正式启动。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此前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透露,环保税多年难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定性问题,即征收环保税究竟是为了国家财政收入还是保护环境?

  后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环保税改革已慢慢形成共识,立法随之提速。

  2015年8月,环保税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当时环保税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税收归属及使用情况等均引起了热议。

  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确立于1979年,对大气、水、固体、噪声等四类污染物征收排污费,2003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115.99亿元,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累计500多万户。据估测,环保税开征后,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

  排污收费制度对防治环境污染起到了重要作用,王建凡在发布会上说,但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影响了该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因此有必要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进一步强化环保制度建设。

  反复强调,制定环保税法的目的不是增加企业的税负。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2016年全国两会上也说过,全国人大正在起草环境保护税法,核心的目的不是为了增加税,是为了更好地建立一个机制,鼓励企业少排污染物,多排多付税,少排少付税。

  预测

  不少业内专家认为,环保税法落地的关键在于征管。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环境保护税法落地的最大挑战就是征管环节,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如何协作关系税法执行效果。

  在环保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也断言,两个部门如何配合征收是落实这部法律的关键。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贾康此前曾向法治周末记者直言,部门间的利益博弈是环保税多年来难以推进的原因之一。“环保税改革是要把排污等收费改成税,但排污费目前由环保部门负责征管,费改税后,税务部门将参与其中,这就涉及各机构间的权职分工及利益问题。”

  贾康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进环保税改革,并在两会上提交过相关提案。

  不过,他当时也已指出,中国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形式确定环保税的开征,取代现有针对排污的行政性收费,将其与部门利益脱钩,提高强制力,更加规范地使用税收收入。

  王建凡在发布会上回应了业界的这种担心,称由于环保税是新开征的税种,涉及面很广,收费与征税两套制度要进行转换,政策上和征管上确需做许多前期准备工作。

  另有不少专家预计,环保税的开征会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根据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逐步调整征收范围,未来不排除会把二氧化碳排放和光污染纳入征税范围。

来源:中国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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